在我们当前的医疗保健系统,医生应该决定什么药物规定。通常,病人和医生决定什么是最好的,然后处方送到了药店。病人去接处方时,他们常常发现另一个相反或被告知,他们的医疗保险不覆盖的处方。而不是接受最好的药物,他们经常被告知把这种药。处方已经疯了,不是一个好方法。
保险公司会告诉你,他们发送副本给医生和病人在年度基础上,然而,那些处方变化和列表并不总是保持最新。即使我们选择可能上市规定的药物,并不能保证它会覆盖当病人去药店。药剂师然后通常要求改变不同的药物根据病人的保险。我知道很多人生气的药剂师,但这并不是他/她的错——它是完全的保险计划。和病人有时跟我生气,但我不拥有一根魔杖,这将使我们希望保险公司支付任何药物治疗。
很多时候,决定改变到一个不同的药物可以对病人有害或只是没有临床意义。它是不应该——就是成本。保险公司最便宜的药物可能和那些制药公司游说覆盖。很多次,我看到一个病人在药物控制他们一直把多年来发展他们的疾病的恶化,因为他们被迫采取另一种药物。很少有豁免慢性疾病患者的药物做得很好。相信我,我试过,恳求都无济于事。就没有任何区别了。
它并不总是相同类的药物保险公司试图替代。病人的血压非常高和我约定一个ARB(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滞剂)降低。基于我的病人的临床知识,我觉得这是最有效、最安全的选择这个特殊的病人。然而,当处方被送到药店的药学技术人员打电话回来说病人将需要一个β受体阻滞剂。改变要求的时候,他们没有意识到病人的心率已经够低的了,添加此药物可能慢点病人需要起搏器。如前所述,这些决策是完全基于成本考虑,而不是声音。然而,这是每天在大多数医学实践在美国
虽然没有人可以认为卫生保健支出在我国已经失控,我们需要以正确的方式控制这些成本。把病人放在危险削减成本并不是答案。保险公司代表,他们没有收到任何医疗培训不应该做出医疗决定。是时候结束这种规定的疯狂。
琳达Girgis是家庭医生的博客琳达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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