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马利克写刊登在《纽约时报》上,支持查理·加德的父母,提出了一种世俗的、功利的理由,支持继续对孩子进行治疗。
在这篇文章中,马利克提请注意国家对加德的立场和对一名神经系统晚期患者希望协助自杀的意愿的立场之间的矛盾。
在关于协助自杀的辩论中,人们经常援引撤销护理的做法。辅助自杀的支持者经常提出一个“法律之下的平等”的论点:既然我们允许病人通过退出重症监护而死亡,我们不也应该允许病人进行辅助自杀吗?
几年前,尼尔·戈萨奇写了一本很棒的书审查与协助自杀问题有关的法律和道德争论。在书中,他详细详细地讨论了退出护理的问题,因为这可能与协助自杀有关。
辅助自杀的反对者有时辩称,退出护理与协助他人自杀不同,因为前者是一种疏忽,而后者是一种“行动”。戈萨奇解释说,这一论点并不令人满意。在这两种情况下,某人“做”某事。为什么不作为与行为之间的问题应该与协助自杀的道德或合法性有关,这一点并不完全清楚。
辅助自杀的反对者也可能在因果关系的观点上争论。在退出护理的情况下,是疾病或自然杀死了病人。在协助自杀的情况下,死亡是人为的。因此,前者是允许的,而后者应该被禁止。
来自因果关系的论证更有说服力,但并非没有困难。戈萨奇报告说,在Vacco和羽毛在美国,一家联邦上诉法院以简短的长篇大论一致否决了这一裁决:
除了最初的疾病或并发症之外,用其他方式导致死亡是不自然的。停止营养会导致饥饿死亡,停止饮水会导致脱水死亡,停止通风会导致呼吸衰竭……当然不能说立即发生的死亡是疾病发展或患者所患疾病的自然结果。
美国最高法院最终不同意上诉法院的观点,支持“让死”和“杀死”之间的区别,但请注意上诉法院的论点中存在错误的类比:撤掉呼吸机掩盖了现有呼吸机的故障。它不会带来它。然而,中断食物或水确实会导致饥饿或脱水,从因果关系的角度来看,这将导致病人的死亡,特别是如果病人能够毫不费力地吸收食物和水。然而,对于现代人来说,只要因果关系继续被严格地用机械的术语来考虑,关于因果关系的争论很可能仍然是模糊的。
最令人信服的论据是反对在退出护理和协助自杀之间的等价性,那么,是关于意图的论据。在退出护理时,你可以预见但不必打算病人的死亡。在协助自杀或安乐死中,死亡总是有意的。
正如戈萨奇和最高法院解释的那样,一项行动背后的意图与法律如何处理某些行动有关。刑法几乎总是考虑到意图。(另一方面,民法在这方面不太一致。)
意图和预见之间的区别构成了双重效果学说的基础:一个行为即使可以预见它将产生有害的影响,也可以被允许,只要有害的影响是无意的,只要预期的(好的)影响与可预见的(有害的)影响是“合理的比例”。
在他的书中,戈萨奇很好地展示了双重效果原则是如何影响美国和西方的法律实践的。他还详细阐述了反对这一学说的论点,但也表明,即使是功利主义者对它的攻击也是前后矛盾的。戈萨奇最终支持双重效应学说,在我看来是正确的。总而言之,人们可能无法合理地辩称,因为在通常情况下(当患者无意死亡时)停止护理是允许的,所以协助自杀应该是允许的。
然而,在查理·加德的案例中,马利克的类比是正确的:国家打算让查理·加德死亡(理由是他所谓的痛苦是“不必要的”,他应该“有尊严地死去”)。因此,英国既谴责儿童,又拒绝让患有晚期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通过协助自杀来减少他的痛苦,这是不一致的。然而,正义的正确立场并不是一贯企图使弱者和残疾人死亡在同情或尊严的错误论点下而是要不断地对死亡文化说不。
米歇尔·阿卡德是一位心脏病专家和创始人,旧金山运动之心.他的博客面向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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