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事件可能对医疗实践产生深远的影响在明尼苏达州,明尼苏达州最高法院裁定4月17日在沃伦诉力认为医患关系的存在不是一个医疗事故诉讼的先决条件。相反,一个人可以起诉医生玩忽职守,即使那个人不是医生的一个病人的损失——如果这个人是一个医生的合理可预见的后果的行动。”
的决定问题关注一个病人来到门诊设施是由一个护士评估,认为病人可能需要住院。她叫hospitalist(今天的术语医生只专注于照顾住院病人)在医院实践通常用于讨论和hospitalist医生不建议住院治疗。护士医生接受了这个建议,让病人回家。注意hospitalist既不检查病人也没有获得病人的医疗记录;他甚至没有身体出现在大楼。病人后来死于严重感染,病人的家人起诉护士和hospitalist。
医生得到什么通常被称为“路边咨询”。我可以叫subspecialist在附近的大学医院问一些关于病人的问题,建议我应该做什么。我负有最终责任,当然,无论我做或不做,但我只是需要一些建议或有时交流只是另一个人。同样,医生在该地区设施针对新生儿重症监护室医生谁想转让一个孩子我的儿童重症监护室医生总是打电话给我的建议关于如何在孩子还没开始我——这完全是例行公事。良好的医疗实践绝对需要给照顾好这些交互。我大学系统处理,就像许多这样的设施,甚至还有一个特殊的电话号码让我叫快速访问的专家建议。传统上,在法律意义上提供路边的医生咨询不承担责任的建议,因为他或她没有正式的与病人的关系;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病人,从未见过实际的医疗记录,而且从不检查病人。乍一看,这个决定来自明尼苏达州有一些不祥的影响这个普遍的医疗实践。但是这真的吗?
当然,在大多数情况下,魔鬼在于细节,尤其是考虑到这个法院的判决可概括的是惯例。当然,我不是一个律师,但我看了实际决定。决定的第一行写着:“医患关系不是专业疏忽索赔的必要元素。医生负有注意义务给第三方时,在专业医师行为能力,合理地可预见的,第三方将依靠医生的行为受到伤害,违反的标准护理。“对我来说,有点寒心。这是因为医生给的建议是给它基于他所告知,他被告知可能不正确或不完整的。
重要的是要指出,明尼苏达州最高法院没有发现对病人。法院裁定只有hospitalist医生可能被起诉并发回再审下级法院。语言还表示hospitalist“否认”住院。这是一个不同于推荐。决定国家医生必须“违反的标准护理。“那些是关键的细节,我认为,在评估这一决定意味着什么。在我自己的实践中,我从来没有彻底否认承认如果有人叫我问。我可以建议孩子不是针对新生儿重症监护室医生来到了儿童重症监护室医生,但我方便进入合适的医院单位。针对新生儿重症监护室医生如果我儿童重症监护室医生都是为病人所以我没有睡觉,我帮助医生打电话找到一个在另一个设备。但是如果我接受病人关于要做什么,我做给建议,建议是基于什么是人不是训练在儿科重症监护在电话里告诉我。并不少见无论什么告诉我是错误的,或者至少是不完整的。 I would hope that would offer me some legal defense if ultimately necessary.
法院并进入所谓标准路边磋商,并描述了为什么这个特定的相互作用并不是这样的:“今天我们的决定不应该被误解为对从一个医学专业的另一个非正式的建议。这种情况下是一个正式的医疗决定病人是否会获得由医院员工按照医院医院care-made协议。“法庭还提供了一些示例的扩展定义的专业责任在过去已经被应用于医学和法律实践。此外,护士和医生的对话本质上不是一个对话专业=。我认为这与法院进行减肥。
我的底线是,这个决定有些有关,尽管如果勉强应用更是少之又少。任何人都深切关注应该读上面的实际决策有关。
克里斯托弗•约翰逊儿科重症监护医生和作者吗保持你的孩子从急诊室:引导儿童伤害和疾病,你的生命垂危的孩子:父母必须面对生与死的选择,如何与你孩子的医生:家长手册吗,你的孩子如何治疗:一个内部看一下常见的儿童疾病吗。他在他的博客命名的网站,克里斯托弗·约翰逊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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