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黎巴嫩出生的前美国肿瘤学家法法达他犯下了有史以来最恶毒的贪婪行为。
Fata花了6年时间告诉原本健康的人他们得了癌症,需要立即化疗。随后,他以欺诈的方式向联邦医疗保险和私人保险公司支付了3400多万美元的费用。可以说,Fata的余生将在监狱中度过,但对他的病人及其家人造成的经济、心理和身体伤害将永远无法弥补或修复。
我发现Fata的故事非常惊人,这些经历了折磨和痛苦的化疗过程的病人中,没有一个人费心去寻求第二种意见。这则轶事凸显了我们在管理医疗保健系统方面的一个主要问题:许多病人不会征求第二意见。我不会假设Fata的病人知道为什么他们从来没有选择这样做。我只能陈述我自己的观察:病人已经习惯了不征求别人的意见。
我认识的一个病人称之为“我要吐在你的食物里”原则。就像你不想在餐馆里激怒为你处理食物的工作人员一样。人们当然不希望让管理自己健康这样微妙事情的人感到不安。通常在医疗服务不足的地区,许多患者担心,如果他们询问第二意见,就会失去与医生的关系。
他们的担忧是有道理的。
许多医生经常为服务不足的人群服务,他们援引信任的本质主义,明确表示,如果他们的病人寻求其他医生的服务,他们将终止护理关系。
如果你生活在医疗服务不足的地区,那里可能只有一两个专家可以诊断和治疗风湿病、肺病等。在医疗服务不足的地区终止医疗服务意味着从距离你数小时甚至数天的提供者那里获得医疗服务。这导致患者延误治疗、沟通延误和疾病警惕性差等问题。
除了清晰违反了美国医学协会的医学伦理原则在美国,病人有权获得第二意见,任何阻止病人这么做的政策都应该如此从公共卫生和行为的大背景来看因此,医疗伦理学家和立法者绝对不应该这样做。
也许有一天,我们会在医疗保健系统中为病人设立类似的米兰达权利。作为医生标准操作程序的一部分,在得到诊断后,立即以最明确的方式通知患者,他们有权获得第二意见,当然,不需要终止治疗。
罗伯特·特伦特是一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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