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节选《勇气:我们为改善医疗保健和世界吸取的教训,由硅谷出版社出版。
1967年7月3日,我们第一次见到了约瑟夫·s·默托(Joseph S. Murtaugh),他是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的新主任。他坐在办公桌后面,看上去完全像好莱坞上世纪60年代的公务员形象:白色的纽扣衬衫,窄领带,黑框眼镜,鬓角银白色的短发。
我们逐渐了解到墨陶的才华、谦逊以及对美国医疗事业坚定不移的奉献精神。他开玩笑地称自己是“伟大的下等人”之一,因为他不像他的同事,他们的名字后面都是MD或PhD,他没有高等学位。不过,他的天才并不是什么秘密。莫塔夫无疑是NIH最优秀的作者之一,他起草了NIH主任詹姆斯•香农(James Shannon)向国会提交的年度报告,该报告经常授予NIH超出其要求的资金。每当国家卫生研究院有一个公共政策或战略项目问题,它通常落在Murtaugh的办公桌上,作为项目规划办公室的主任。
第一天,我们来到他的办公室,他正在努力解决这个问题,他想和我们谈谈这个问题。到处都是成堆的文件。电话响个不停。墨陶把两份剪报推给我们。头条新闻是“赤裸裸的人体腺体买卖”和“验尸官助手抢劫尸体”。
“先生们,”他说,“我们有个问题。”
医学的进步经常会引发道德问题,这些问题会波及到两个法庭:法庭和舆论法庭。这些新闻文章描述了一场公共关系的噩梦,酝酿在国家脑垂体机构(NPA),这是由NIH的资金运作。国立文物厅成立于1963年,每年收集7.2万个尸体脑垂体,用于研究。目的是高尚的。
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和其他学术机构的科学家从脑垂体中提取人类生长激素(HGH),用于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资助的全国各个中心的临床试验。儿科医生和内分泌学家正在研究儿童的HGH缺乏症,每3800名新生儿中就有一人患有HGH缺乏症,并导致垂体下性侏儒症。
洛杉矶和明尼阿波利斯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一些腺体未经同意就被取走了。当当地验尸官办公室的病理学助理了解到NPA将为脑垂体支付2美元(相当于2022年的15美元)时,他们看到了一个赚点外快的机会。他们开始在没有得到近亲许可的情况下采集尸体腺体,并把它们运到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国家警察局。想象一下,如果人们知道他们缴纳的税款被州法医办公室用来资助对未经同意而被拿走和出售的身体部位进行研究,我们将听到的公众抗议。当这个故事在20世纪60年代被媒体曝光时,国家环保局和它的资助者国立卫生研究院(NIH)不得不应对后果。Joe Murtaugh告诉我们:“我希望你们能找出所有关于将尸体材料用于医疗目的的法律,并找出我们需要做些什么来确保我们的受让人遵守。”
这是我们在美国公共卫生服务局的第一次任务。这个以“解决脑垂体问题”开始的项目带领我们从乔治敦法律图书馆到统一法律委员会、美国律师协会、国会,并最终在世界范围内展开探索。
各州规范处理人死后尸体的法律分为四类:尸检法、无人认领尸体法、法医(或验尸官)法,还有一些州的器官捐献法。如果死亡是由于他杀或自杀、事故或涉及对公共卫生的潜在威胁的案件,如传染病或病毒大流行,州法律授权法医进行尸检,以调查原因,而不考虑近亲的意愿。然而,这些法律并没有赋予审查员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将尸体器官或组织用于任何其他目的的法律权力,即使是出于利他的目的。
许多州允许近亲授权对死者进行尸检,但尸检法规还没有宽泛到允许为捐赠、教育或研究获取器官和组织。几个州有关于无人认领遗体的法律,规定遗体可以送往医学院和医院进行教育,但必须经过24小时的等待期,在此期间医院必须寻找最近的亲属。
许多州最近都通过了器官捐赠法,但各州的法规千差万别。41个州的法规明确规定,个人有权在死后为医学、科学或治疗目的捐献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身体。但这些法规忽视了许多医疗问题的重要性,例如器官捐献对移植的时间敏感性。捐赠行为往往被视为死后财产分配的延伸,这一过程往往需要数天或数周时间,到那时器官已不再用于移植目的。
我们对处理尸体的法律有了更广泛的理解。我们的研究帮助我们找到了全国顶尖的健康法律学者,我们开始打电话。我们拜访了全国各地的卫生法领导。在宾夕法尼亚州,我们见到了西里尔·韦克特,他是匹兹堡市的医学博士、法学博士、病理学家和法医。我们发现他1966年出版的《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医解剖法》(The medical - legal anatomy Laws of The Fifty States and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非常宝贵。
我们的研究范围超出了“目前关于尸体的法律是什么?”以及“我们如何确保NIH的受资人遵守这些规定?”到“器官捐献法应该是什么样的?”
阿尔弗雷德·萨德勒是一个医生。布莱尔萨德勒是一个律师。他们是《勇气:我们为改善医疗保健和世界吸取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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