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当事人合同并不是在医疗事故诉讼中保护医生的唯一合同。还有医生和辩护律师的合同。
由于诉讼风险,医生通常与医疗事故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承运人愿意支付诉讼费用,以换取保险费、责任限制和其他承保条款。然后,保险公司有义务指定并支付一名律师为医生辩护。
这种合同通常包括一个“合作”条款,要求医生与保险公司及其在辩护计划中指定的律师合作。从本质上讲,这份协议中有一个不知名的第三方——律师。
当医生接到投诉时,他们会通知医疗事故保险公司。然后,保险公司会指定一名律师,这名律师可能已经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合同,可以代表保险公司为客户辩护。承运人接受这一提议,以换取聘金和其他补偿,并设定条款,期望律师如何为客户辩护。
可以无条件地为医生辩护,也可以保留权利。大多数承运人采取保留权利的方式进行辩护,这意味着如果医生的利益与承运人的利益不一致,承运人可以拒绝医生的权利。这份合同将医生置于危险的境地,因为律师有利益冲突——他们有两个客户:医生和保险公司。
如果起诉医生的原告和他们的律师有合同,为什么被起诉的医生不应该和他们的律师有合同,尤其是当医生的律师是由保险公司指定的时候?
律师可能会辩称与医生之间存在口头合同。这是事实,但律师和保险公司之间也有书面合同。口头合同是有争议的,但书面合同不是。
如果医生想和律师签一份书面合同怎么办?
合同规定:
关于本案中的医疗事故案件,医生同意与辩护律师充分合作,提供有关医疗干预的摘要,证明本案缺乏价值。本摘要还以0.0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了该假设中的证据质量,对应于该假设正确的概率为95%。
预计这一假设将被用来协助本案的辩护。据了解,举证责任是证据优势。也可以理解,假设中提出的证据质量,特别是0.05的显著性水平,与证据优势并不冲突。同样质量的证据将反映在对申诉的答复中所述的否认和医疗专家出具的合格专家证书中。
综上所述,被告医生毫不犹豫地接受了该辩护律师的代理,并对适当的赔偿没有异议。
辩护律师接受后,同意将本摘要转交指定辩护律师的医疗事故保险承保人和辩护律师选定并经医疗事故承保人批准的医疗专家。
假设有关证据优势和证据质量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积分榜的所有条件都是准确的,律师将真诚地努力将该医生的辩护建立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这种情况下,证据的质量,特别是0.05的显著性水平,将反映在拒绝和合格专家证书中。
基于此,辩护律师同意按照之前商定的赔偿条款代表该医生。
毫无疑问,任何医疗事故律师和任何医学专家都应该理解证据优势的概念,0.05的显著性水平的含义,以及I型错误的概念。本合同的条款完全合理,与医生和保险公司之间以及律师和保险公司之间的所有其他现有合同完全一致。此外,作为书面合同,它与律师声称已经存在的口头合同是兼容的。
如果医生认为有签订合同的必要,那就有签订合同的必要。合同只有被接受后才算合同。如果律师拒绝接受这些条款,那是因为律师明白医生和保险公司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利益冲突。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有义务为医生提供另一名律师。
为了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合同必须本着善意订立,所有各方必须同意一方提出并被另一方接受的要约。有价值的东西必须与有价值的东西交换。在这种情况下,交换价值的项目是:1)医生承诺全力合作,毫不犹豫地接受律师的代理,即使律师与医疗事故载体有合同,并直接由其支付费用;2)律师承诺在医疗事故诉讼中成为医生毫无疑问的、热情的倡导者。没有胁迫,各方都有能力接受这些条款。如果一名律师不想签合同,公司可以提供另一名律师。医生-辩护律师的合同符合通常的合同条款。
霍华德•史密斯是妇产科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