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各方堕胎邀请鄙视和嘲笑。然而,医生应该帮助帧医学背景,目的是治疗康复的社会创伤,堕胎的争论了。
我们的独立宣言》确定了个体生命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定义的问题出现了:当一个人的生命开始吗?在什么情况下,胎儿成为一个“个人”生活吗?是在概念,还是当胎儿能够生存和基本医疗支持的吗?
美国儿科学会提供了有用的标准化术语:8周的胎儿被定义概念直到任期结束后在子宫。活产率被定义为人类的完整交付产品的概念(一个目的不受终止),显示了生命的迹象,如呼吸和心跳。
医学上,28-week-old胎儿是可行的。如果出生,80 - 90%存活。在24周甚至可能是可行的,但15周似乎有点夸张。医学上,这种早期交付会导致死胎,按照学院的定义。
大多数堕胎发生在妊娠前三个月,应该是合法的,作为一个出生在那个阶段不会是可行的,将被视为由医学定义死胎。说,大多数州(38),包括蓝加州法律指控那些谋杀一名孕妇不仅杀人还杀婴。这样的法律分类意味着任何胎儿作为一个人有权保护。当然,造成胎儿死亡孕妇杀人不是母亲的选择。然而,母亲的选择定义人类生活甚至超出了胎儿生存能力?情况下存在的女性选择在垃圾处置他们的新生儿被指控谋杀。母亲的可以选择终止妊娠的前一天送货被起诉吗?
堕胎的问题,因此,似乎一个问题不仅仅对时机选择也。当胎儿是一个合法的个体有权“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或者,换句话说,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吗?
回答什么是“人”的生活需要理性的话语。使用相对近期的广泛宣传悲剧的强奸十岁需要旅行的堕胎,支持任何情况下绝对的政治选择似乎极端。只有最严格的狂热者会反对医学建议,道德在10岁小女孩的情况下有效的选择。然而,有一个女人知道她怀孕28周有足够的时间去锻炼她的选择吗?强奸和乱伦是已知的在那之前。
显然,优先由怀孕母亲的生命如果严重威胁甚至在36周是有意义的。她有意识的选择自己的生存,遵循医生的建议,应该胜过胎儿保护甚至是可行的。我们允许在自卫杀死。
我们允许个人在一个临终植物人状态的保护个人权利,尽管明显的社会,在许多情况下,沉重的家庭负担。他们是真正的“可行的”?我们允许选择医学指导协助自杀在许多州,但宪法是沉默。没有宪法权利协助自杀。人前往国家允许这样做。这是一个粗略的比较,可以肯定的是,鉴于寻求堕胎的妇女的数量与那些寻求自杀。每年四万六千人死于“选择“自杀,从吸毒过量和另一个100000。有接近1000000堕胎(2021年估计)。选择这些死亡中有多少是合适的?
我也不知道。然而,我会以为,判断一个社会可以通过它的估值人类生活的频谱的两端。医疗和道德因素在人类生命的价值应该影响告知民主辩论和潜在代表立法,但可能不是影响一个女人的选择对胎儿的命运之前,作为人类生存能力。司法裁决意味着裁决宪法的具体案例和点。然而,我们很容易让情绪主宰我们的集体智慧和指导我们社会的道德基础。
人类生活的定义值得注意,合理的讨论,包括医学上的证据,因此讨论提升我们的最终选择从肮脏的道德人文层面,计算,愤世嫉俗的深处的纯计票政治。如何我们的社会价值观在其初期,以及人类生活结束阶段- - -尚未交感定义,和一个有效的社会回答尚未出现这样的定义是否应该留给一个人,一个国家,国家,或最高法院。
我会假设,一般逻辑起点之间的妥协那些提倡绝对的“选择”和“永恒”的权利即使在概念,我们讨论并达成一致的概念不仅孕育胎儿时成为一个可行的个人生活的子宫后,允许甚至早期个体生命的终止当母亲的生活是在医学上确定物理危险。
政客寻找妥协应该意识到有些冲突的法律关于杀婴行为的影响与堕胎和“选择”,以及可行性的医学证据后第二个三个月,胎儿有可能合法定义作为一个个体有资格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
许多堕胎的人无条件的认为应该允许堕胎,即使在26周。他们承认只允许堕胎如果母亲的生命在物理危险吗?采用这一点仍然可用。反堕胎的人群会说,即使在六周,胚胎是人类,指着杀婴行为的法律。然而,医学,这是不准确的,因为早产是医学上称为死产20周。妥协的余地,因此,考虑20之间的差距和26周关于宪法权利的“个人”。
讨论从而转向医学伦理和证据,以及关于杀婴的法律先例,少了一个受到宗教和政治狂热。
作者是一个匿名的医生。